更新时间:2018-08-03 17:41:23
《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公布,在选择高校和填报志愿的时候,建议考生“知己”“知彼”,科学填报。
认识自己,主动自我规划
《实施办法》明确了高考志愿填报的时间,考生可以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再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志趣来选择目标志愿范围;招生院校会根据各自学校的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对选考科目做出要求,考生需要对自己的个性、兴趣和能力有所认知,就自身情况与院校专业组的匹配程度做好分析。
本科批次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开展招生,“专业组”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这就相当于把原来的“一个学校”的选择拆分成了“几个专业组”的选择,在本科普通批次就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就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和灵活填报方案。一种方案是参考传统的志愿填报方法,以院校为首选范围,依次填报某目标院校的所有专业组;另一种方案则是以专业组为填报单位,优先填报心仪专业的不同院校的专业组。不同的选择,都建立在考生对自我有清晰认知的基础之上。
了解院校,把握选择机会
在高校专业的科目要求方面,多数院校仅对小部分专业提出了限制要求,目的是给考生提供更多的填报选择。比如华东师范大学的部分理科专业要求考生选考物理/化学/生命科学,考生本人自主选择的3门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院校专业组的要求一致,即符合要求,所以在实际填报志愿时,考生的选择权和自由度是相当大的。
在专业组的设置方面,院校也尽量将院校专业组的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华东师范大学为例,部分专业通过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帮助考生在高考选择阶段做一个缓冲。在学生入学之后,还有申请转专业的机会,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和发展空间。
在选择机会大大增加的当下,建议考生充分了解政策与目标院校的学科特色,适当参考往年各高校及专业的录取情况,结合自己的高考分数与兴趣,知己知彼,做到梯度、灵活、精准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来源:上海教育新闻网